作者:nanke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3-28 浏览:365次
浙建质监发〔2019〕46号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在企业申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了审查。经评委会评审,杭政储出〔2013〕73号(下城区灯塔单元C6-D12)地块科研大楼等350项工程被评为“2018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附件:2018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