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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行业,市政机电等资质合作的利弊分析,你了解多少?

作者:nanke 来源:本站 日期:2019-12-18 浏览:225次

一、我们来说一下,什么是建筑工程资质合作?

资质合作,从字面意思上讲,是指拥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对方以本建筑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用。

有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资质等级比较低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借助有资质或资质等级高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同时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进行施工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企业建筑工程资质,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利用所合作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企业建筑工程资质,从而来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以及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行为。

二、建筑工程资质“合作”的表现形式

1、有需求合作方为法人,并且其自身有资质,但是达不到与建设项目所需资质的要求,于是需要资质等级较高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并以被合作建筑工程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然后直接组织施工。
2、有需求合作方为自然人,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寻求符合项目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由该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这种合作有以下两种方式:
(1)有需求合作方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为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有需求合作方没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由被合作建筑工程企业派出挂名项目经理,施工时该项目经理根本不出场,这种建筑工程资质合作的方法更具隐蔽性,往往中标后都不知道谁是真正的项目经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揽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于是,就出现了许多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团队或个人,需要借助某些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揽相应的建筑工程,被合作建筑工程企业收取合作单位一定数额管理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