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ke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8-22 浏览:130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认证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对其从事认证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认证机构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二)……”。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管理对于认证机构来说至关重要,严重的可导致机构停业整顿,甚至撤销批准文件。
一、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概述 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定义为:在相应的认证类别(产品认证类别)内,认证机构所从事的认证活动所涉及的认证领域或其他分类表述的认证业务的范围。 《国家认监委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的公告》划分为21个认证领域。国家认监委对于自愿性产品认证机构的审批文件批准至认证领域。 该“公告”第4条款规定:“认证机构可在批准的认证领域内自行研发并开展‘认证项目’。按照国家认监委规定的要求和时限进行备案。” 笔者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和总结,将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管理分为“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范围维护”和“业务范围缩小”三种类别并通过业务范围的管理经验,总结、制定了业务范围的管理方法和流程。
二、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扩大 认证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是认证机构常见的范围管理过程,也是众多新机构难以把控的过程。下面简要介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的流程。 初步确定需扩大的产品业务范围 根据机构的发展需要,分析需扩大的产品认证业务范围需求,确定扩大业务范围产品名称。 基本职能人员的初步确定 根据扩大业务范围产品的特点及需求,并结合现有人员能力状况、工作经历、产品认证的经验等提出基本岗位候选人名单。 基本职能人员的评价 通过记录审查(包括履历审查、工作报告或记录审查、认证资料审查等)、意见反馈(包括人员推荐、客户评价或反馈、有关人员的意见反馈等)、面谈(包括面试、日常工作交流等问询性谈话)、观察(包括日常工作观察、工厂认证活动观察或见证等)、工作考评(包括工作评议、工作考核和考试等)等方式进行评价,确定实施规则制定人员、专业能力评价人员等基本职能人员。 实施规则的制定 根据产品的特点、认证关注的产品特性、认证产品的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编制需扩大业务范围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对实施规则进行审批。 技术领域分析 对需扩大业务范围的产品从产品认证风险分级、产品特点、产品的特性、依据标准、所需的检测资源、检测活动的控制等方面进行领域分析。 人员能力评定准则的制定 结合已制定的实施规则和基本认证模式,识别开展该产品所需的职能人员种类,通常包括申请评审人员、项目方案维护人员、试验管理人员、检测报告复核人员、检查组长及检查人员、检查报告复核人员、认证复核及认证决定人员、认证培训指导人员、人员能力评定人员等(注:职能人员种类根据认证模式不同可能增加或减少)。 识别出所需的职能人员种类后,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已有的领域分析资料,分析各职能人员的专业能力准则。 人员能力评价 对申请评审人员、方案管理人员、实验报告复核人员、检查报告复核人员、认证复核及认证决定人员、实施规则制定人员、培训人员、其他能力评价人员、检查员等所需岗位专业能力进行评价。 认证岗位职能授权 对专业能力评价人员的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后,形成《认证岗位职能授权名录》,交由最高管理者或其授权人员进行授权。 检测机构的管理(适用时) 如认证模式中包含产品试验,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施规则和技术领域中的依据标准、所需检测资源等信息选择和签约检测机构,或扩大已签约检测机构该产品的检测范围,更新《检测机构及业务范围清单》。 扩大业务范围申请的提出 当需扩大业务范围产品不属于已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领域时,体系管理人员需准备申请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审批,需报送的申请资料主要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的证明文件; 3.相关的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 5.专职认证人员名单; 6.专职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声明、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符合申请领域认证人员要求的证明材料(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认证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 8.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的证明(适用时); 9.国推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适用时)。 申请资料通过认监委审批后,更换《认证机构批准书》,增加相应的产品领域。 实施规则的备案 机构体系管理人员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系统的“实施规则备案”模块对审批完成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机构可以开展该产品的认证工作,业务范围纳入现有业务范围进行管理。
三、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维护 认证机构应通过对几个方面进行定期评价,确定资源能力持续满足要求。 实施规则适用性的定期评价 认证机构应根据产品认证的风险、产品的关注特性、依据标准的更新情况等对实施规则的实用性进行定期评价。 人力资源状况的定期评价 应定期评价该产品领域所需的职能人员能力,尤其是依据标准更新后或产品技术发展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评价人员能力,确保各职能人员能够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检测资源状况的定期评价(适用时) 实验室管理员应对签约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能力、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的评价,尤其是依据标准更新后,应关注签约检测机构是否能够满足更新后的标准要求,确保检测资源能够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四、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缩小 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缩小较之业务范围的扩大,流程和步骤相对简单。 缩小业务范围的识别 机构根据产品认证的发展情况、现有人员的能力情况、检测资源的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析,识别需缩小的产品认证业务范围需求,确定缩小的业务范围对应的实施规则编号及名称。 实施规则的注销 机构体系管理人员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系统的“实施规则备案”模块查询到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选择注销的原因后,即可注销相应的实施规则。注销完成后,机构则不可再开展该产品的认证工作。 通过对产品认证机构业务范围的扩大、维护、缩小的流程及方法的总结,认证机构可有效管理其认证业务范围,有效防控超出认证业务范围认证的风险。同时,也使得认证机构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尽快扩大业务范围的审批,在合规的情况下开展产品认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