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to Zhejiang Nancoa Standard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10个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

作者:nanke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9-16 浏览:58次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统计数据,截至目前为止,世界上有约12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实用新型或类似的制度。而这些国家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如审查制度、保护客体、保护时限等。为了让大家更清晰明了的了解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接下来,小编选取了世界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较高的10个国家做对比。

1.png


全球十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对比


2.jpg


特注:

一、审查方式

(1)形式审查制(仅对形式缺陷进行审查);

(2)初步审查制(对形式缺陷和部分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但不进行现有技术检索);

(3)实质审查制(通过现有技术检索对新颖性和/或创造性进行审查)

(4)形式审查制+评价报告(或类似制度)(评价报告是指报告出具方通过现有技术检索,至少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做出评价的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检索报告、现有技术报告、专家报告、技术评价报告、检索服务均归类于评价报告类似制度);


二、创新性要求

(1)绝对新颖性要求(“绝对新颖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

(2)绝对新颖性+绝对创造性要求(“绝对创造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与发明专利相同);

(3)绝对新颖性+较低创造性要求(“较低创造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相对于发明专利较低);

(4)相对新颖性要求(“相对新颖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国内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

  (5)相对新颖性+绝对创造性要求;